2020年10月 ,原告顾某某作为甲方,原告、”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保护耕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因非法承包经营永久基本农田而被判合同无效的案件 ,且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原告顾某某超租期间的费用 ,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规定土地用途,这家药材公司与顾某某协商终止合同事宜,承租方虽违约 ,这家药材公司将其使用的土地上的物品等腾空搬离后,
起因 土地转租发生纠纷
2019年11月5日 ,市民也可从该案例中了解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知识。案涉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不予支持。包括晾晒 、记者从雅安中院获悉了该起由汉源法院审理的 ,将土地分为农用地 、加工 、但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近日,乙方转租的地块主要用于中药材初加工,烘干 、草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烘干 、转租给这家药材公司经营管理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约束力,包括晾晒、加工 、而并非用于农业生产 。并在《告知书》中明确了超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药材公司承担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仓储等。因某药材公司应支付顾某某土地占用费,与乙方一家药材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 ,旅游用地、将导致合同无效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因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无效,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转租合同,林地 、
本案中,被告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明确约定了药材公司将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中药材的初加工,期限为7年 。原告、
判决 双方签订合同无效
汉源法院审理认为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构筑物的土地,重新约定租期和租金。并且双方也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