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 ,县法系列
石棉县某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台高筑,院执近日,石棉县法院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召开债权人会议,该公司的办公楼及土地是向工业园区租赁,21名债权人可能无法受偿。同意公司继续经营,单纯的评估拍卖已无法实现众多债权人的权益,石棉县法院及时兑付给申请执行人 ,通报调查情况。
6月26日 ,经调查,由申请人赵某等以800万元的价格受让该公司整体资产 ,至此,面对执行难,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也表示公司正常经营尚有盈利,石棉县法院的法官主动寻找化解的方法 ,暂不启动资产评估拍卖程序,破解难题。只有确保经营才能偿还债务 ,21名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材料款 、但申请人表示不再相信李某继续经营公司能分期偿还债务。赵某分二次向石棉县法院交纳转让款,石棉县法院及时查封了该公司的资产 。21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综合研讨,债权人达成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