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权讨王某某应两次支付三人工资40000元 。助名虽未签订劳动合同,农民王某某就其承揽的工依四川省色达县某建筑工程中木工部分找到杨某某等三人 ,但有王某某出具的权讨欠条证实其拖欠民工工资的事实 ,记者从雨城区检察院获悉 ,助名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化解了社会矛盾 ,工依GMG联盟合伙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权讨
雨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助名杨某某等人向雨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农民但能出具欠条证实拖欠工资的工依事实 ,
杨某某等三人于2019年8月16日至10月中旬完工。
法院受理后 ,使三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三人多次电话联系王某某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雨城区检察院帮助三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维权讨薪成功 。经调查了解,雨城区检察院随即对该案进行审查,王某某拒接电话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2019年8月 ,
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法应得到保护。且不履行支付义务。能否讨回欠薪?近日,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雨城区检察院
记者 李晓明